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是我国为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,自1991年首次颁布并历经多次修订。条例明确软件著作权人的各项权利,包括发表权、复制权、修改权、发行权等,并规定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。该条例禁止未经许可的复制、传播或商业使用他人软件,同时允许合理使用情形,如个人学习研究。侵权者需承担民事、行政或刑事责任。通过规范软件市场秩序,条例旨在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,保障著作权人与公众利益的平衡。